他俩坐在亚瑟从垃圾堆捡回来的破烂床垫上——帐篷里唯一一个大件的陈设。
“你忘了上次你跟人上车发生了什么吗?多少人跟着别人上车再也没回来。”克里斯最后拿了根薯条,嘴里唠叨,将塑料袋扎紧,不再吃了。
“我知道,不要跟人上车、不要跟对方离开,除非去的是熟悉的地方。”亚瑟挠挠头,“我有分寸的。这次这个人我之前认识。”
“这饭也是他买的?”
亚瑟点点头。克里斯站起身,伸了个懒腰,“你没事我就放心了,今晚有个大单,先走了。”与搬过来的亚瑟不同,自小在这个街区长大的克里斯对这里轻车熟路。她消息灵通、有门路,和谁都混个脸熟,和几个伙计主要靠打劫行人和盗窃为生,偶尔再做些贩卖消息、找人这些杂活。
并不是所有落魄的人都要依靠卖身过活,有人靠翻垃圾、倒卖杂物过活,有人加入帮派,出去抢劫、贩毒,还有人靠手艺,修理各种偷来的怀表、皮鞋。并不是一定要去卖身的,他只是自甘下贱而已。
亚瑟坐在床垫上,翻开床头放着的圣经。他的帐篷被小偷光顾了无数次,新买的牙膏、捡来的皮鞋、椅子无一幸免都被偷走,只有这本圣经,没有一个小偷看的上,竟然也留到了现在。在每一个夜晚抚平他内心的伤痛。
可今天,颂扬天父圣子的话却怎么都进不了亚瑟的脑袋。他心绪难平,总想起李那双黑沉沉的眼眸,深潭一般捉摸不透。一个月不见,怎么李就摇身一变成了阔佬,而他却落魄到最卑贱的尘土里去了。
那双深潭一般的眼眸里,看过来时究竟是怜悯同情还是鄙夷不屑呢?亚瑟想不明白,他看不透李,只清楚一个事实:与其去操心其他与自己无关的事,倒不如操心自己每天去哪里可以接到更多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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